這年的交流生活,到了不少國家旅行,讓我對「旅行」這活動有了一點新的體會。
旅行不應該是儲閃卡遊戲。不要因為有些景點是必到之處,就逼自己通統走完。因為責任而旅行,可以是件很累人的事,事後翻看一系列閃卡,看著好像很過癮,卻說不上來到底看了些甚麼。
旅行不要太密集。每個人對旅行的胃口都有個限度,不斷到訪同一類城市,最後會審美疲勞。初到歐洲,覺得大教堂古色古香,很有特色,現在看到教堂都覺得不外如是。基本上歐洲每一個國家,每一個大城市,都會有一個標誌性的大教堂,都會是哥德式的建築,裡面有壁畫stained glass,看多了,都麻木了,還不是教堂一個。
旅行要找談得來的旅伴。喜好不同,語言不同,習慣不同,一天到晚的可不容易。尤其是坐長途車,沒有兩句水吹下,真的度日如年,也沒有這麼多覺好睡。好的旅伴,會讓你覺得無論到甚麼地方 - 就算是坐在一間最普通不過的餐廳,都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了解這個地方。
旅行是個了解一個地方的過程。如果對一個地方真的一無所知的話,其實看得再多,也是唯物的元素,難以對這個地方有共鳴。嘗試在出發前,去看一點關於那個地方的底蘊,會讓你的眼光變得不一樣。親身到了Portobello market感受那種周末悠閒熱鬧的氛圍,你會理解《Notting Hill》裡Hugh Grant為何會有閒情逸致花這麼多心機去追一個明星;去Tate Modern看了那些自圓其說到瘋癲的「現代藝術」,會想像《Match point》裡的Chris和Nola在那裡的重逢,天,所謂上流社會,還真會「裝逼」。一個地方的底蘊,可以是歷史,也可以是電影、故事,隨你喜歡。最近看了套叫《In Bruges》(中譯:殺手沒有假期)的電影,英倫式的黑色幽默蠻過癮的,看了之後頗想一遊這個位於比利時的小城。
旅行最好不要太吝嗇。到一個地方,如果抱著一毛不拔的心態,要錢的景點不進、昂貴的食物不試、坐車的錢不花,會錯過了很多可貴的experience。寧願集中資源玩一個國家,也不要頹玩四五國。其實,在一個旅行最貴的,多數是交通。甚麼都不做,靠雙腳暴走,浪費的其實是時間和機票錢。
一年了,旅行也差不多夠皮了,開始有點想家。訂了五月廿五日抵港的機票,久違了的一切人與事,香港見!
2010年4月3日 星期六
之所以美麗
旅行之所以美麗,因為它是一段沒有責任的旅程。
除了擴闊視野,逃避繁囂生活這些陳腔濫調,我想表達的,是在旅途之上,旅者作為「客」的身份。
因為是客,所以看到好風光,可以賓主同慶,不亦樂乎。我想起柏林的聖誕市集,很熱鬧,我想足有百個攤檔,擺賣的溫酒熱食,手工藝品,空氣中瀰漫著炭火混和著烤肉的氣味,明明冷得要死,但那裡的人眼中有種光芒。用客的身份,可以感受每個地方最光輝的一面,有如到人家作客,端上桌的,都是最好的美味。
也因為是客,所以看到心酸的畫面,即使很無力,心態上也能夠很狗熊的逃離。前陣子到南美旅遊,之前看過點歷史資料,知道是塊充滿殖民和戰亂傷痕的土地。最印象深刻的,是有好幾次在阿根廷的一些街角看到一些尋找失蹤女童的通告,那種天真,與罪惡之間強烈的反差,叫人看了揪心,也很無力。在這個遙遠的國度,一個旅客,是幹不了甚麼的。好比你到訪一個朋友,家境就算多貧寒,與家人關係有多差,作為朋友的你頂多也是為其難過而已,永遠不必分擔這些不幸。有時候在異地看到一些社會問題,我會有種想「逃離現場」的心態,心裡慶幸,有這份可以逃離現場的福份。
所以我跟身邊的友人說,旅行之所以美麗,是因為就算有甚麼不快的經驗,你也可以樂觀積極的當作「生活體驗」,當作「長了見識」,反正這些不快的經驗,也不會reconcile。因為客,終必歸去,作去一隻不止可以語冰,還可以摸冰、樂冰的夏蟲,是快樂的。
回到屬於自己的崗位,又要承擔起責任。因為有些事情今天做不好,明天便要付出代價。所以我想大概負責任累了,人總想當幾回carefree的流浪者。
我又想,那種真正的流浪者,尋不到自己的根,回到故土仍是客,又是另一種悲哀。
(打完了,想起年前在xanga翻譯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的序章,有點新瓶舊酒的味道。但這口舊酒在幾年後呷下去,又多了點歲月的醇厚)
除了擴闊視野,逃避繁囂生活這些陳腔濫調,我想表達的,是在旅途之上,旅者作為「客」的身份。
因為是客,所以看到好風光,可以賓主同慶,不亦樂乎。我想起柏林的聖誕市集,很熱鬧,我想足有百個攤檔,擺賣的溫酒熱食,手工藝品,空氣中瀰漫著炭火混和著烤肉的氣味,明明冷得要死,但那裡的人眼中有種光芒。用客的身份,可以感受每個地方最光輝的一面,有如到人家作客,端上桌的,都是最好的美味。
也因為是客,所以看到心酸的畫面,即使很無力,心態上也能夠很狗熊的逃離。前陣子到南美旅遊,之前看過點歷史資料,知道是塊充滿殖民和戰亂傷痕的土地。最印象深刻的,是有好幾次在阿根廷的一些街角看到一些尋找失蹤女童的通告,那種天真,與罪惡之間強烈的反差,叫人看了揪心,也很無力。在這個遙遠的國度,一個旅客,是幹不了甚麼的。好比你到訪一個朋友,家境就算多貧寒,與家人關係有多差,作為朋友的你頂多也是為其難過而已,永遠不必分擔這些不幸。有時候在異地看到一些社會問題,我會有種想「逃離現場」的心態,心裡慶幸,有這份可以逃離現場的福份。
所以我跟身邊的友人說,旅行之所以美麗,是因為就算有甚麼不快的經驗,你也可以樂觀積極的當作「生活體驗」,當作「長了見識」,反正這些不快的經驗,也不會reconcile。因為客,終必歸去,作去一隻不止可以語冰,還可以摸冰、樂冰的夏蟲,是快樂的。
回到屬於自己的崗位,又要承擔起責任。因為有些事情今天做不好,明天便要付出代價。所以我想大概負責任累了,人總想當幾回carefree的流浪者。
我又想,那種真正的流浪者,尋不到自己的根,回到故土仍是客,又是另一種悲哀。
(打完了,想起年前在xanga翻譯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的序章,有點新瓶舊酒的味道。但這口舊酒在幾年後呷下去,又多了點歲月的醇厚)
2010年3月7日 星期日
我回來了!!!
我回來了!!!
在智利首都聖地牙哥8.8級、史上第七大的地震下,我生還回來了!!!
其實我根本全程沒有感受過任何地震,最驚險大概是回程往聖地牙哥的航班只晚於地震發生七小時後,雖然當時遠在智利南部Punta Arenas的我感覺不到任何絲毫震動,但想像一下要是地震遲幾個小時發生,可真的是後果堪虞。死亡,這麼近那麼遠,事後看著新聞中的頹垣敗瓦,愁雲慘霧的居民,當真心下惴惴。
由於智利只有首都機場有國際航班,我們被迫滯留Punta Arenas,幸好是旅程的最後的一天,大家都有點「玩得夠皮」的感覺,也不算太掃興。最後決定繞道阿根廷,坐8小時的巴士到Rio Gallegos,我想,這個鳥不生蛋,狗不拉屎的地方,我將會銘記餘生。之後再飛往首都Buenos Aires,轉機往利馬,如是繼續原來馬德里 - 倫敦的航班。
最躁狂的是打電話到LAN Airline更改航班的一日。每次等候要至少半小時,我們宿舍的寬頻失靈,要到當地網吧打電話,豈料那裡的連線品質也極其差劣,好不容易等到了有人接聽,講多兩句便斷線,又要重新撥打,苦等幾十分鐘。問他們有沒有direct line或email,都沒有,整天花了十小時在打電話,躁狂!充份感受到一些相對落後的國家,基建服務皆不能盡如人意的無奈,所以說,買張機票,有公司多收幾舊水是有道理的,我愛香港!
整個旅程,太刺激,激流、火山、獨木舟,最後還要大地震,實在太刺激!要感謝一直擔心我的家人,雖然地震發生的幾日我只是睡睡機場,生活依舊過得滋潤得很。但只看到新聞畫面的他們,被嚇壞了是理所當然的事,對不起各位!我會好好珍惜生命!
回到了倫敦,終於鬆了一口氣,也有點反高潮。一來太多課業要追上,咳,走堂旅遊的後果,二來過去兩三星期太刺激了,回歸了正常生活有點調整不過來。以前以為人生一定要璀璨繽紛,現在開始體驗到,一個人的心神其實並不足以支撐這種「獲獲新鮮獲獲甘」的生活,我大概也老了,也不用每天都八十後式的激動、抗爭、針眨事弊、燃燒青春,讓我隨波逐流的過上一段日子,水來土淹的完成coursework,午後到樓下的咖啡店呻一口咖啡,讀幾行閒書,我都舒爽得不知時日了。
還有,給我一張床,讓我睡個他媽的天昏地暗!一覺睡到自然醒,乃人生第一等樂事也。
2010年1月30日 星期六
One day in Bicester Village
充滿壓力的一周,隨著被通知面試延遲一星期而稍微鬆了一口氣。於是趁周末,逛逛倫敦附近的Bicester Village outlet,驅散一下多日來窩在宿舍練interview的「毒」素。而之所以明知不購物都逛outlet的原因,當然是因為上一份暑期工的關係,打算視察一下各地outlet有何不同。
之前看過一本書,原來mall concept起源於東南亞,起初在一些地少人多,人口密集的城市最常見,後來才慢慢傳到外國。所以outlet mall這樣的concept在外國其實很少見,尤其覺得美國鐵皮屋式的outlet很過癮,很「開倉」,感覺上買件貨都比較划算。同行友人說不太喜歡逛商場,覺得不像逛街,反而喜歡Oxford Street那種露天的開闊感覺。Outlet village也一樣,感覺上開揚很多,視覺上一定比outlet mall好。不過考慮一下天氣,我絕對寧願逛outlet mall,這天氣,手都不想拔出褲袋。
上年在西雅圖也逛過outlet village,感覺上Bicester的也大同小異,都是獨立的商店,鱗次櫛比的排列,店內地方寬敞,大街熱鬧得很,遠看就像一條小村莊。不過牌子就有點不同,除了比較大路的Levis、Tommy、Polo等,Bicester多了一些老英倫格調,「懶哂noble」的Aquascutum、Gieves and Hawkes、dunhill、Paul Smith等等,在美國都沒有看到。還有Gucci、D&G、Tods、Tumi、Burberry等等,充份滿足三高女性 - 高學歷、高收入、高年齡。工作真厲害,經過上個暑假不斷的痛苦惡補,我再也不是對名牌一竅不通了。
不過這裡仍然貫徹outlet一貫的特色,款式很爛。不是每個牌子都會特意推出outlet line,所以不少outlet都淪為散貨場。像Clarks的價錢真的很吸引,25磅兩對,不過款式真的爛到喊,買不下手。有時覺得逛街這活動都頗為搵笨,分明是expose自己在一個會不斷消費的環境下,outlet shopping猶甚,本身是抱著省錢的手態,最後卻發覺花多了不少,好孩子如我,暑期工時也未能幸免。其實平常都是有需要買某樣東西,才會上街去買,格價也懶,看對就買,方便快捷。我其實也不理解購物為何會帶來滿足的感覺,感覺上每次付錢時都很內疚,分明就是negative experience!
至於我?最後當然是兩手空空的來,兩手空空的去。不好意思用家裡錢買名牌,感覺有點敗家。自己錢更不用說,當初辛辛苦苦教辯論,不想太快花光。應該是人大了,踏實了,有錢留來以後買套英氣勃勃點的西裝,平日穿的就算了,我果然是個好孩子。
不過仍然幻想日後若然飛黃騰達,卡任刷物任購,輕鬆去旅行,食野不用看價錢的畫面......應該很爽。
2010年1月15日 星期五
哪來的許多白眼
毛焰是誰我當然不知道,只記得畫展的介紹中說毛焰的畫很受爭議,很多所謂藝術批評家都會以不同的角度過度解讀他的作品。但藝術這回事,一百個人眼中有一百個哈姆雷特,對於作者想表達的,解讀只是一個參考,又可能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所以藝術之所以玄妙,有時候在於其在意象上所留之白。
我向無藝術素養,本打算看看就走,卻看到一幅頗為耐人尋味的畫。畫中男子西裝革履,雙手插袋,側著頭。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於是也不自覺的也側起頭,手插著袋,用一個同樣慵懶的姿勢與他對視。
四目交投,我才發現,那是一種用眼角餘光舉高臨下的蔑視。我不爽,太不爽這種蔑視的目光。別人看不起我,我也要用行動狠狠的証明自己。我卻早已忘了,我正以一樣的姿勢,插著袋,側著頭,也用眼角的餘光朝上與「他」對視。一人一畫,一真一假,一高一低,用同一個姿勢大眼瞪小眼,對望了好幾秒鐘。我忽然覺得有點滑稽,這畫面還真「互動」,於是一笑置之。
我後來想,要來我沒有側著頭,也發現不了那蔑視的眼神,所以是誰先蔑視誰,大概也說不清。其實若一早轉身離去,目光沒有焦點,哪來的許多白眼?
2010年1月12日 星期二
The ultimate test of friendship
之前同行的新加坡仔說:旅行是友誼的終極考驗。
這要從旅行的成本說起。對我這等貧苦學生來說,旅行所費不菲,如此大的一筆投資,虧掉當然跟你沒完沒了。在職的人跟不必說,整年才得幾天假期,計劃不好,又要等幾個月才有機會。時間、金錢,以一串光陰一串金的匯率互換,怎樣看來也是很重的投入。
我喜歡看博物館,你卻說去shopping。用我的錢,做你喜歡的事,我豈非虧大了?在本土也還好,反正都是犧牲幾個小時,旅行不同呀,浪費我一串光陰,又浪費我一串金呢。Expectation manage得不好,又是一場考驗。
又謂「相見好,同住難」。連續幾日密集式的同住,投不投契,一試便知。生活習慣、作息時間、飲食喜好,便密集式的進行磨合,或磨擦。怎樣知道一個人是否like你,很簡單,找個他最累、最不想social的時候跟他講幾句話,你就知道了。最尷尬的是有了磨擦,還要每日都撞口撞面,難離難捨,想像一下都覺得「俾錢買難受」。
大家想法不同,又是一樁煩事。有時候看名山大川,心中激動得不能自己,很想找個人分享澎湃的感受,身邊人卻答非所問,不知所云,你又會覺得,唉!那熟讀史書的某某在哪裡?哪詩酒風流的某某在哪裡?話不投機,半句也嫌多!
想起新加坡仔的一句 Traveling is the ultimate test of friendship ,真是要多去幾趟旅行,比較一下,才會感同身受的道理。
旅行,最重要的果然是旅伴。
考試期間,少少想法,只想大家知道,我還沒有死!哈哈!
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
外國的經濟現象
一、供求決定價格
倫敦的雞胸比雞腿貴,香港的雞腿比雞胸貴
二、貿易逆差
港女俾鬼仔媾哂,港男卻一條鬼妹都媾唔到
三、邊際報酬遞減
放入雪櫃的食物愈多,自己食得番的就愈少
四、規模經濟
洗衫係要等到拎起個洗衣袋個陣重到連個洗衣袋條繩都斷埋先捨得洗.....因為好遠...好凍...好Q多人...
五、良幣驅逐劣幣
買野找番黎d散紙,最終都會唔知點解唔見哂,到得番哂D紙幣,洗衫個陣又搵唔到銀仔...
六、貧富懸殊
有人廿磅又食一餐,有人廿p又食一餐......
七、Information asymmetry
旅行個陣成日係街頭間鋪買左D野食,係街尾先發現同一樣野平成一兩歐...擺明呃Q我呢D遊客...
藝術何價?
來到倫敦,想到人們說香港是文化沙漠,也不無道理。
在學校修讀一科"Performing arts in London",一開始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我醉心藝術,而是因為我們可以優惠價50磅看價值150磅,一連六場不同的表演,包括音樂劇、芭蕾舞、莎劇、現代話劇等等,抱著身到異地擴闊視野的心態,一看無妨。
看了才知道,原來倫敦的藝術氣氛多麼濃厚。在香港,聽見人說去看話劇我們會說:嘩,咁有文化呀你?兩三百塊的一張票,只屬於有錢人附庸風雅的玩意。在倫敦,無論是芭蕾或是話劇,時時全院爆滿。印象最深刻的,是去看一場莎劇的時候,台下圍滿了站著的人,一問之下才知道有種只售8磅的經濟票,讓觀眾站在台下看。那種感覺,令你覺得藝術並不一定要很風雅,而是可以與眾同樂的。看場話劇,觀呼整晚,對本地人來說就像飯後去散步一樣的自然、悠閒。一個真正懂得藝術的城市,不會高呼藝術,因為藝術早已融入人生活之中。換了在香港,舊幾水企兩粒幾鐘,有人會幹嗎?
同為metropolitan city,香港的藝術氣氛為何會如此薄弱?在香港讀報,經常看見有劇團呻窮,找不到資助便要結業,或是要排期等政府派錢才能苟延殘喘。我想起那個在covent garden門口表演的印度青年,他仍是兩年前的那一個,說的對白我都記得八成,搞的冷笑話仍是當年的那幾個。看到他那自信滿滿,露出一排白牙笑說:I am a performer, and I do this for my living的時候,心中有點羨慕。為何異國的一個街頭表演者,也像活得比較有尊嚴?
有人謂,香港沒有文化底蘊。我想問的是,同為大城市,我們有甚麼不同?人家有莎士比亞,我們也有李白蘇軾,近一點的,也有唐滌生梅蘭芳,可以發展的市場也有很多,但我們的藝術產業就不見如倫敦一樣的蓬勃。又謂,所謂的藝術,過氣了,現代人不會明白。莎劇用的老式英文也是深奧難明,但散場時聽見鄰座如數家珍般唸出一句又一句的對白,自然得有如我們唸床前明月光,別人能做的,為何我們就不能?
也許又有人會說,香港容納不到藝術。藝術是有錢人的玩意,香港行的是高地價政策,土地一定要用來作一些高增值的產業才能回本,藝術產業根本難以持久。倫敦的租比起我們只高不低,與香港、紐約、東京等地並列世界最貴租的城市。但人家照樣處處劇院,而即便是香港,也有些租金比較便宜的地方,天水圍,也可能可以發展成本土藝術之城。
又謂,香港窮人多,沒倫敦人富有。翻查資料,倫敦有53%住戶收入低於30,000磅一年(約為港幣395,000),香港都有28.3%的住戶有此收入,撇除倫敦生活指數較高的情況不說,都不見得香港的藝術產業有倫敦一半的繁榮程度。而倫敦人卻十分願意花上幾十磅看一場音樂劇,作為茶餘飯後的娛樂。
說穿了,是香港人對藝術沒有需求。無論軟件硬件多好,藝術對香港人來說沒有吸引力,這不是建設一個西九,資助十個藝術團體可以解決到的事。我們對藝術的需求不足以養活這班藝術工作者,這是最根深蒂固的問題。所以在香港,你說你以後要做話劇演員,一係發左達,一係痴左線,何其諷刺!
作為出路,一則試圖不斷向市民洗腦,以push marketing創造他們對藝術的需求。二則透過本土化、大眾化,將傳統藝術演化成一些合市民胃口的表演。可能會有藝術家站出來嘆兩句曲高和寡,但總好過連唱曲的台也窮得被人拆掉。一於齊齊高呼一聲:搵食o者!
在香港,藝術有它的價值,卻找不到它的價錢。以前覺得可笑,過了陣子覺得可悲,現在想來,大概也強求不來,何不大方承認在我們的生存之道裡,可以有容祖兒演唱會,可以有黃子華棟督笑,而容納不下傳統藝術?文化沙漠也沒甚麼大不了,最吊詭的,是繼續宣傳自己作為文化大都會的定位,有點當了婊子還想立牌坊的味道。這也許是西九為何到現在還未完工(或動工?)的原因。
2009年10月20日 星期二
在貪新與戀舊之間折返跑
我貪新,也戀舊。
卻總在貪新時不忘戀舊,戀舊時卻也想要貪新 - 是諷刺,還是人之常情?
我貪新,貪那眼界大開的感覺。假如世界是一本永遠看不完的書,旅遊像是揭過一頁又一頁新的章節,背上行囊,去探索那未到過的地方,感受那片土地的風情,是一種嶄新的享受。在尼斯,像是看到世界的另一面,蔚藍的海、開闊的天、古老的鎮、閒適的人。我驚覺原來有人可以用這樣的方式生活,這雖是老生常談,但你親眼看見的就是不一樣。世界很大,我們很小,這是廢話,也是真理,但也只有走過更多的地方,才會知道原來有很多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式,或富或貧,都過著同樣精彩的生活。
我滿足,因為看得更多,也想得多。面對著一望無際的大海,不止心曠神怡,也會有著點省卻世事閒煩悶的感興。港口停泊著鱗次櫛比的巨型快艇,除了親身體會這世上有錢人是如此之多以外,也會有種想出海遨遊一番的衝動。更高興的,是覺得自己眼界又開闊了,內蘊又深厚了,世事洞明皆學問,萬里路勝萬卷書,這新的確值得一貪。
我戀舊,戀那濃濃化不開的人情味道。同行旅伴節儉,三餐只吃麵包,我想念翠華的咖哩羊架飯,還有母親溫暖的湯;下榻的地方睡不慣,陌生的同房旅人鼻鼾吵耳,我想念家中溫軟的床。然而即使有高床軟枕,華衣美食,我對香港的家,總有種割捨不下的情懷。異國多好,那是別人的東西。隔壁飯多香,還是自家好,濃濃的人情味,吵雜的街頭,家人的關懷,朋友的支持,一口地道的廣東話,紅撲撲的太古站。一切一切,每次身在異鄉,不論玩得多痛快,總會在夜闌人靜時想家,也只有在看到機場那抵港的路牌,才會有種腳踏實地的感覺。
待在香港久了,總想往外闖闖;在外走累了,卻惦記著家裡一切,感謝我有個溫暖的家,容讓我在貪新與戀舊之間折返跑。
2009年10月10日 星期六
攝影之惑
到埗已廿多天,交朋結友,相約四處遊玩,開聯合國會議似的,好不熱鬧。

當中不少旅伴都帶了看上來很專業的相機,就是那種拿在手中嫌重,掛在頸上又痛那種。看見他們拍個照,調這調那,談甚麼光圈焦距鏡頭等等,我這門外漢自然湊不上話,好奇問問價,原來比我想像中更所費不菲,還要添置不同的鏡頭配合不同場境,動輒便要數萬塊港元才可附庸風雅一番,追求完美的,花十萬塊錢買個高級鏡頭也是家常便飯,看來這門檻太高,還是不沾為妙。
拍照的人看風景,我這無機可拍的閒人卻是看景又看人。看他們拍照,半蹲著身子,專心致志,調調焦距換換角度的模樣,很有味道。從背後看去,一人一相機,屏息靜氣,那氛圍,彷彿要將整片山水藏起帶走才滿意。「卡嚓」一聲,或是滿意點頭;或是意猶未盡,換個角度再拍;或是跟旁邊也拍的人談談心得。拍個照,竟也認真講究如此,實在難得。想起有人說過,不論何事,只要認真當成一種學問來研究,必然有所得著。這攝影一事,跟他們聊起,知道無論焦距、角度、構圖、光暗,各有各的學問在於其中,就是不以攝影師為志業,亦是生活中的一種情操。如果說攝影只是為了幾張拍得好一點相片,那到名信片也遍拾皆是。面對良辰美景,古人或飲酒賦詩、或撰文作畫,總也得尋點雅事來作,而俗人如我,想裝樣子極目遠眺兩岸也裝不了多久,就攝影也就不同了。這雅人雅事,古今雖異,精神卻應是一樣的。醉翁之意在於山水之間,攝影之意,也未止於相片一幀。將攝影形而上化,連我這粗人也有點心動,想附庸風雅一番了。
回到宿舍,叫中大的友人傳回相片給我看看,果然不同凡響,跟一般數碼相機拍出來就是不一樣。至於不一樣在那裡,我倒也說不出,大概就是色彩更鮮明角度更闊風景更清晰之類,就連拍個人,也像有情調得多。看得我真有點接捺不住,很想回香港後也斥資幾千元買個專業點的相機學學照相。良辰美景如斯,現今科技發達,也不必在河畔蹲上幾個時辰作畫留念了。

轉念又想,有次我跟家人吹噓我其實十分懂事,完全沒有不良嗜好,也不會學人亂花錢如砌模型滑浪買靚車玩相機等等,噢!玩相機!想到這裡不禁有點「老臉一紅」,這相機還是別買了,這自打咀巴的事我是決計不做的,哈哈。反正叫別人拍也有它的好,我也不帶相機,走到哪個景點只需喚一聲:來,唐潔(同行的中大同學),幫我拍個照!」真夠方便快捷,還有事後Photoshop執相服務,哈哈,不需說我無恥,我向來也是!
罷了,還是不買相機了。反正攝影機太重,我人又懶,又太多東西想學,沒時間,沒精力,最重要沒錢。萬般帶不走,留個錢傍身!
2009年10月4日 星期日
第三次遇見倫敦
第三次來到倫敦,已經沒有了初到貴境的大鄉里想法,認定外國的、自己國家沒有的就一定是好。抱著平常心,容讓自己以一個客觀、閒適的心情去觀摩感受這城市的韻味。
以往所謂的旅遊,總有點走馬看花的感覺。時間不夠,每個景點也只能一沾即走,沒有時間空間予人思考。我想看她的歷史,從她的建築看歲月沖刷的痕跡,甚至是一個銅像,一個紀念碑,一磚一瓦,都會有它的意涵。旅遊不容許你這樣做,你只能像臨考試前將所以影像塞進腦裡,又或是跟隨人潮,在某某建築物前拍個照便走,對於這儲閃卡式的旅遊我其實是不太感興趣的。
匆匆一遊,即使風景再美,也只感覺這些外國的、遙遠的、陌生的,都不屬我。假如世界是一本永遠讀不完的書,快餐式的旅遊只能讓我匆匆記住每一章的標題,你還來不及品味它的底蘊,便驀然發覺已翻完整本書。如是者,更慶幸我可有機會全心感受這片土地。即使是教堂裡眾多墓碑的其中一塊,我也可一字一字撫著冰冷的石刻,細細看盡這人的生平。走累了,坐在草地上,乾乾的,也沒有甚麼昆蟲。在香港,這樣的行為太奢侈;但在這裡,坐在草地上令我忘掉自己遊客的身份,彷彿完完整整融入倫敦,與一個當地人沒有分別。我享受,享受這種一本書、一班朋友便足以消磨整個下午的愉快時光。
平素見慣香港的石屎森林,倫敦到處可見的哥德式建築便格外有味道。當然,外國人到香港見高樓大廈遍地皆是,也會覺得新奇有趣,我卻對整幢用石建成的建築物情有獨鐘。不是媚外,這種風格的樓房,即使風化多年,也有種厚重、磅礡而滄桑的氣息。我聯想到一個巨人,在幾百年來一樣的斜風細雨當中,看著整個城市逐步現代化,卻一直嬴得大眾的重視,無損自我威嚴。我不明白,是怎樣的意識形態支持著這些看起來舊而不破的建築一直屹立不倒?我看見教堂的外牆一格一格的,每格都有不同的皇帝或是使徒,外面再用漁網覆蓋著,細心保護,也無礙大眾觀賞。想起上一次看見類似的設計,是在上海博物館裡的一塊破爛的「千佛碑」 - 有點諷刺。在這裡,也不見有人大喊文化保育這類口號,因為早已成為城市發展的一部分了。
我可以理解香港地少人多,寸金尺土,所以沒有太多本錢像這倫敦一樣風花雪月,我不會盲目要求香港也要跟倫敦一樣,始終我們也有很多倫敦缺少的東西 - 方便、效益、人氣旺盛,最重要香港是我的根,所以在羨慕外國可愛之餘,也會包容自己的家有著它自己的制肘。
最開心的,是在看世界這本大書時,能夠看多一點,看深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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